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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科幻作家Daniel Suarez出版了一本名叫《Daemon》的書,被業界看成是關于DAO的原始文本。
2013年,Invictus Innovations的CEO Daniel Larimer首次提出「DAC」(分散自治公司)這一概念,認為DAC是為社會提供有用商品和服務的分散系統的有效隱喻,將在多個領域發揮高效作用。 DAC的核心是「有自己的區塊鏈來交換DAC的股份(即Token)」,必須不能依賴于任何個體、公司或組織來擁有價值、不能擁有私鑰、不能依賴任何法律合約。
其后Vitalik Buterin提出DAO,將DAO與DAC區分,認為DAC只是DAO的其中一個子類,并且由于DAC引入了股份概念,是一個營利性實體,而他強調DAO應當是非盈利實體,即便它可以通過參與其生態系統獲取盈利。2014年Vitalik發表「DAOs,DACS,DAs,and More:An Incomplete Terminology Guide」一文,詳細介紹這一基于區塊鏈的組織治理潛力,而對DO,DA的界定,近幾年來也一直成為DAOs研究領域的重點。
DAO的全英文為D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