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2-20|瀏覽:450
行為學(xué)與比特幣
依據(jù)行為學(xué)所言,人是利己的。這也是討論人之個人行為的立足點。假如你需要問為何是利己的?對不住,這是一個極據(jù)(Ultimate Given),也就是人們目前能夠硏求到的專業(yè)知識極限。如同光的速度為什么是三十萬千米每秒鐘一樣,是個極據(jù)。
一個人的行為總歸是提高他的達到。消除他的的不適感之感。即使這一個人行為的立即目地是改進他人的日常生活狀況,也是利己的個人行為。由于個人行為者覺得使他人吃的如同自身吃的好更讓自己舒適。個人行為者的不適感之感是因為看到他人挨餓造成的。而人之個人行為,總歸是消除自身的不適感之感。而且這一不適感之感徹底來源于個人行為者本身的體會,別人沒法點評。而因為每一個人的不適感之感不一樣,消除不適感之感挑選方式也就不一樣,個人行為便會不一樣。即使不同的人彼此之間應(yīng)對一樣的事情,把握了一樣的材料,她們的對這一事情的點評也會不一樣。而針對比特幣銷售市場,恰好是因為人之差別,彼此之間的不適感之體會不一樣,因此在同一時時刻刻對一樣一枚比特幣也是有不一樣的點評。而買賣就可以與此同時消除彼此的不適感之體會。例如針對一位比特幣的買家,多一枚比特幣是要比許多掉 6 萬美元更能提高他的達到的,而對賣方則恰好反過來。而恰好是因為比特幣投資者相互之間不盡相同的個人個人行為,才產(chǎn)生了這云譎波詭的比特幣貿(mào)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