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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虛似貨幣在我國的合理合法問題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工業生產和信息部、中國商業銀行監管聯合會、證監委、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鍵確立BTC并不是由貨幣政府發行,不具備法償性與強制等貨幣屬性,并非真實含義的貨幣,但也并沒有確立嚴禁一般群眾開展項目投資或交易BTC。
二、代幣發行股權融資的合理合法問題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網信辦、工業生產和信息部、國家工商局、銀監、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七單位協同公布《關于做好預防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示》(下稱“《公告》”),關鍵確立代幣發行股權融資實質上是一種沒經準許私自公布股權融資的個人行為,因涉嫌不法開售代幣票卷、不法發行證劵及其非法融資、金融詐騙、傳銷組織等違法違紀主題活動。代幣發行股權融資中采用的代幣或“虛似貨幣”不由自主貨幣政府發行,不具備法償性與強制等貨幣屬性,不具備與貨幣同等的法規影響力,不可以都不應做為貨幣在市場上商品流通應用。
三、法定數據貨幣現況2019年1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有關冒充中國人民銀行為名發行或營銷推廣法定數據貨幣狀況的公示》,關鍵確立中國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據貨幣(DC/EP),也未受權一切財產平臺交易交易。四、猛擊虛似貨幣買賣2019年期內,全國各地陸續傳出整改報告,一旦發覺本地從業虛似貨幣主題活動的互聯網公司或交易中心,包含數據貨幣資產募資等,都將被視作違反規定運營,并催促公司馬上整頓撤出。